【药品名称】 | 【通用名称】 | 布洛芬片 |
【商品名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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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英文名】 | Ibuprofen Tablets |
【汉语拼音】 | Buluofen Pian |
【成份】 | 本品每片含布洛芬0.1克。辅料为:淀粉、羧甲淀粉钠、羟丙纤维素、10%淀粉浆、二氧化硅、糊精、滑石粉、硬脂酸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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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性状】 | 本品为薄膜衣片,除去包衣后显白色。 |
【适应症】 |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、关节痛、偏头痛、牙痛、肌肉痛、神经痛、痛经。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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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作用类别】 | 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。 |
【规格】 | 0.1g |
【用法用量】 | 口服。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,若持续疼痛或发热,可间隔4~6小时重复用药1次,24小时不超过4次。儿童用量见下表: 年龄(岁)
| 体重(公斤)
| 一次用量(片)
| 次数
| 1~3
| 10~15
| 1/2
| 若持续疼痛或发热,可间隔4~6小时重复用药1次,24小时不超过4次。
| 4~6
| 16~21
| 1
| 7~9
| 22~27
| 1.5
| 10~12
| 28~32
| 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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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不良反应】 | 1、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、胃肠道溃疡及出血、转氨酶升高、头痛、头晕、耳鸣、视力模糊、精神紧张、嗜睡、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。 2、罕见皮疹、过敏性肾炎、膀胱炎、肾病综合征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、支气管痉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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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禁忌】 | 1、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。 2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。 3、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消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,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者,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。对这类患者禁用本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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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注意事项】 | 1、本品为对症治疗药,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,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,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,如症状不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2、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 3、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(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)。 4、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。 5、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:60岁以上、支气管哮喘、肝肾功能不全、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(如血友病)。 6、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:有消化性溃疡史、胃肠道出血、心功能不全、高血压。 7、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,应立即就医。 8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9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0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1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2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13、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、胸痛、气短、无力、言语含糊等情况,应停药并咨询医师。 14、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,应停药并咨询医师。 |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 | 1、本品与其他解热、镇痛、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,并可能导致溃疡。 2、本品与肝素、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,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,增加出血倾向。 3、本品与地高辛、甲氨蝶呤、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,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,不宜同用。 4、本品与呋塞米(呋喃苯胺酸)同用时,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;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,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。 5、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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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贮藏】 | 密封保存。 |
【包装】 | 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,每瓶100片。 |
【有效期】 | 24个月 |
【执行标准】 | 《中国药典》2015年版二部 |
【批准文号】 | 国药准字H44021867 |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 | 2010年10月01日 |
【生产企业】 | 【企业名称】 |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|
【生产地址】 | 广东省湛江市机场路16号 |
【邮政编码】 | 524017 |
【电话号码】 | 0759-2307810 |
【传真号码】 | 0759-2302441 |